”知识改变命运,阅读丰富人生”,为规范图书借阅,特将本馆图书借阅规定告知如下:
一、办证对象与条件
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,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办读者借阅证。
二、办证种类及费用
1、借阅证在县图书馆一楼借阅区内外借中文图书2册、少儿阅览室借阅少儿图书2册。
2、办理图书借阅证押金100元/证,退证时凭身份证、借阅证全额退还。
3、凭本人身份证和100元现金在图书馆自助办证机或者图书馆城市书房(尚行书院)自助办证机上办理。
三、挂失、补证、退证
1、挂失、补证
(1)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。
(2)挂失生效后,持借书证的读者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。
2、退证
(1)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。
(2)需携带借书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。(退还押金)
(3)若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借书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(或复印件)。
(4)若遗失借书证,须先办理挂失,挂失期为7天。到期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办理退证(押金)手续。(不得委托他人代办)
(5)退证地点:二楼资料室。咨询电话:0712-4392066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读者借书证限本人使用,如发现冒用、借用情况,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。
2、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借书证,如因保存不当,造成不能使用时,需重新制证,工本费5元自理。
3、读者领到新证后,在本馆网络终端上的任何操作,均视为读者本人的有效行为。